中共淮安市委党校副校长 石平洋
干部干事创业推动了我们党的事业不断发展,干事创业要靠实绩来体现,什么样的实绩才是党和人民需要和满意的,恐怕要符合以下几个标准:
实绩是干出来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干部工作得好坏,对于推进党的事业、树好干部形象、密切党群关系意义重大。各级干部分布在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职责: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实绩既要突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生态文明建设等重要内容,还要严格守住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的发展底线;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的实绩,则要结合部门工作特点、重点和所分管的工作实际,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等作为评价优劣的标准。
实绩要经得起组织考核。组织部门定期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应重点考核干部的工作实绩(能、勤、绩)。在政治品德、思想道德和廉洁自律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把品德优秀实绩突出的干部挑选出来提拔任用。
实绩要经得起群众公认。“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应把群众公认作为干部提拔的一项前置条件,赋予群众在对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以此“倒逼”党政干部不仅要做真正的“实干家”,还要“干出样子”,切切实实让老百姓享有“获得感”。
实绩要经得起社会监督。干部任前都要进行履历公示,但履历只能反映出领导干部多岗位锻炼和工作的经历,未能反映其取得过的工作实绩,也就难以体现“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和目的。目前,有部分地区在探索实行“履历+实绩”公示,这一做法值得提倡。此举有助于敦促各级干部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撸起袖子加油干,一门心思出实绩。面对新一年的转型挑战,广大干部理应“不用扬鞭自奋蹄”,脚踏实地,用一项又一项实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奉献自我力量。